PD-1/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Is),在临床获益的同时,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s)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与化疗药物及靶向药物相关不良反应(ADR)显著不同的是,ICIs的ADR为免疫系统激活导致独特的irAEs,具有涉及器官多,隐匿性强,直接证据少,严重irAEs导致致死率高的特点。
一、irAEs分级管理要点
1、预防为主:了解irAEs的ADR谱、识别免疫相关风险因素、告知患者及家属。患者、家属、医护人员共同管理irAEs。
2、基线评估:详细询问既往史及用药史,特别是有没有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如HIV、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是否做过器官移植,是否合并应用激素和抗生素并了解相关的用药时长。基线检查包括血液学分析(全血细胞计数、代谢相关检查)、皮肤科检查、心脏检查、内分泌检查(垂体、肾上腺、甲状腺功能检查,如血皮质醇浓度检测、TSH、T4检测)、肺部检查及肺功能检查等,以及治疗中和治疗后随访(出现irAEs时每次访视时进行症状评估与体查;治疗中每4-6周进行上述检查)。
3、准确分级:一旦出现irAEs,根据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准确评估严重程度。
4、适当治疗:根据分级制定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
5、全程管理:治疗后继续监测irAEs恢复的情况,包括治疗后能否继续使用免疫制剂。二、常见irAEs临床表现及分级管理原则1、免疫相关皮肤ADR
免疫相关皮肤ADR是ICIs治疗最常见的ADR,34%-40%接受PD-1/PD-L1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出现皮肤并发症,但G3-G4少见。皮肤ADR发生时间最早,通常在治疗后2-3周发生。临床常见表现包括斑丘疹、瘙痒、片状皮炎、广泛性皮炎,皮肤色素减退,而苔藓病、湿疹以及大疱性皮炎比较罕见。大多数皮肤irAEs是低级别可控的,少数可能会出现危机生命的剥脱性皮肤反应。
1级:继续ICIs治疗,避免接触皮肤刺激物,避免暴露在阳光下,局部使用润肤剂,口服抗组胺药物,局部外用中等强度糖皮质激素。
2级:在G1基础上,局部外用强效糖皮质激素和/或泼尼松0.5-1mg/kg?d。
3-4级:暂停ICIs,在G2用药基础上,若无改善,剂量可增加至2mg/kg?d,皮肤科紧急会诊及皮肤组织活检。
2、免疫相关消化道ADR
免疫相关消化道ADR的临床表现包括腹泻、肠炎、痉挛、里急后重、腹痛。应用PD-1/PD-L1抑制剂患者腹泻和肠炎的发生率远低于CTLA-4抑制剂,特别是G3-4患者,为1%-2%,通常用药后5周左右出现。发生腹泻的患者维持口服补液很重要。如果症状持续3d以上,并且未发现感染,应及时评估并口服或静脉注射皮质激素。极少数情况下,结肠炎可导致肠穿孔,可能需要行结肠造口术。
1级:可以继续应用ICIs,应给予抗腹泻药物(如洛哌丁胺)。
2级:暂停ICIs,患者应根据严重程度及其他症状,开始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果3-5d内没有改善,应进行结肠镜检查,如果存在结肠炎,应给予英夫利昔单抗。
3-4级腹泻:终止ICIs治疗。收入院评估感染情况;全身应用1-2mg/kg?d糖皮质激素;消化科会诊;如果3-5d内无反应,考虑添加英夫利昔单抗;难治性患者或英夫利昔单抗禁忌者可选择维多珠单抗,消化科会诊并进行肠镜检查,尽早开始生物治疗有助于改善预后。
3、免疫相关肝炎
转氨酶水平升高相对常见,如果合并胆红素升高,需特别注意可能合并严重肝损伤,通常用药后6-7周出现。
1级:继续ICIs治疗,密切随访肝功能。
2级:暂停ICIs治疗,0.5-1mg/kg?d泼尼松口服,如肝功能好转,缓慢减量,总疗程至少4周,泼尼松剂量减至≤10mg/d,且肝脏ADR≤1级,可重新ICIs治疗。
3-4级:暂停ICIs,肝病科会诊,全身应用1-2mg/kg?d糖皮质激素;对于糖皮质激素难治性患者,考虑使用吗替麦考酚酯;由于有肝脏ADR,禁用英夫利昔单抗。
4、免疫相关肺炎
应用PD-1/PD-L1抑制剂免疫相关肺炎总发生率为3%,免疫相关肺炎缺乏典型临床症状,1/3的患者发病时可无症状。通常免疫相关肺炎可表现为新发或加重的呼吸困难、咳嗽、胸痛、发热及乏力等,其中最常见的临床症状是呼吸困难(53%)与咳嗽(15%)。同时要注意风险因素(是否有基础肺疾病、肺部感染、放疗史)。
1级:酌情推迟ICIs治疗,密切随诊,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症状、体征及血氧饱和度;检查血常规、血生化、感染指标、动脉血气及肺功能等指标;如果症状加重及时行胸部CT检查。如果病情进展可按更级别处理,如果不能排除合并感染,建议加用抗感染治疗,患者症状缓解且肺部影像学检查证实病情痊愈,可考虑重新使用ICI治疗。
2级:暂停ICIs治疗,住院治疗,积极氧疗,必要时使用高流量或无创通气,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先静脉给药,改善后口服,如甲泼尼龙1-2mg/kg?d或等效药物;激素治疗至症状及影像学改善后逐渐减量,治疗疗程>6周。激素治疗48-72h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按照更高级别处理。
3-4级:可考虑永久性停用ICIs,住院治疗,如果病情需要可入住ICU,积极进行氧疗,保证氧合状态。必要时使用呼吸机辅助通气或体外膜肺氧合治疗,静脉给予中至大剂量激素,如甲泼尼龙2-4mg/kg?d或等效药物;激素治疗至症状及影像学改善后逐渐减量,疗程>8周。大剂量激素治疗期间可预防性使用PPI及补充钙剂。如果病情进展可考虑免疫球蛋白和/或免疫抑制剂治疗。
5、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异常和垂体炎PD-1/PD-L1抑制剂发生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异常的临床表现中,甲状腺功能亢进通常会发生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甲减发生率为4%-10%,严重ADR罕见,通常用药后6-7周出现。垂体炎发生率<1%。由于出现内分泌症状后缓解时间相对较长,出现内分泌ADR应及时咨询内分泌专家。
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异常ADR管理
1级:继续ICIs治疗。
2级:继续ICIs治疗,如果TSH>10mIU/L,则应开始甲状腺素替代治疗。
3-4级:停用ICIs,有症状甲减给予甲状腺素替代治疗;有症状甲亢给予普萘洛尔控制症状。
免疫相关垂体炎:停用ICIs,伴有症状根据临床指征给予1-2mg/kg?d相应激素替代治疗。说明:临床用药评价中心汇总主要ADR,具体详见CSCO颁布的《CSCO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管理指南》。◤◤助力临床合理用药,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