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事儿揭秘澳大利亚金臂人真实身份

文章来源:高免疫球蛋白血症   发布时间:2016-11-30 3:11:44   点击数:
 

年6月,澳大利亚红十字会血液管理局推出了澳大利亚版的献血明星——现年78岁的詹姆斯·哈里森,就是上面这位老爷爷。根据中文译稿,他从18岁开始献血,累计献血多次,挽救了多万名新生儿的生命,被誉称为“金臂人”。

詹姆斯·哈里森献血的事迹迅速传遍全球,在我国血液领域也引起不小的轰动,各地血站的公众平台纷纷转载,但至今未见有任何一家浆站进行转载,也许是觉得献血与单采血浆无关。其实不然。经考证,詹姆斯·哈里森是一名献血浆者,而非全血献血者。按咱们的说法,詹姆斯·哈里森是一位感动和激励了全球无数心灵的“供血浆者”!

现将考证过程和符合我国阅读与理解习惯的译文详列如下:

何以60年献血多次?

根据报道,詹姆斯·哈里森从18岁起献血次,一直献到78岁还在献。请大家除一下,用次除以60年,看他每年平均献血多少次?18.4次/年!这怎么可能?大家知道,血液中的红细胞,生命周期为90-天,所以最短的献血间隔应为90天,而安全的献血间隔应大于90天。我国规定一年最多献血2次,其他国家既有2次的,也有3次或4次的,最高者也仅规定每年最多献血4次。为何詹姆斯·哈里森每年献血18.4次?这不是要人命吗!

澳大利亚同行们当然也不会做伤害献血者的事情。之所以该报道在我国可能误导读者,主要是因为我们对“献血”一词的习惯用法与国外不太一样。

血液中包含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等有形成分,另有一种无形的成分,就是血浆,血浆的容积占到血液的55%-60%。采集血液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采集全血,就是采集包含所有成分的血液;另一种是采集成分血,仅采集某一种血液成分,不影响其他的血液成分,主要包括采集血小板和血浆两种。因此,献血是一个统称,包括献全血和献成分血两大类,献成分血又可以再细分为献血小板和献血浆。而在我国,一般把献全血和献血小板(很奇怪吧?)称为献血,对于献血浆则独以细分的类别称之。因此,由于习惯用法上的差异,如果我们直译英文报道,可能会引起一些误会。

如果是献全血,詹姆斯·哈里森的献血频率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可能被允许的,因为那将对献血者人身安全构成伤害。在挽救一个生命的同时伤害另一个生命,这是不允许的。所以,对于献全血的频率,国际上最高允许一年献4次。但是,献成分血的频率可以远远高于献全血。比如献血浆,由于血浆的复原期非常短,仅为48小时,所以,最高者美国规定一年最多献血浆次,最低者我国规定两次献血浆间隔大于14天(理论上一年最多献血浆26次),其他国家的规定大多介于二者之间。只要献血浆的间隔期大于48小时,对于献血浆者都是安全无害的。

另一个疑问是献血者年龄,詹姆斯·哈里森都78岁了,怎么还能献血呢?我国对献血/献浆者年龄采取一刀切的规定,以前规定献血者/献血浆者年龄为18-55周岁,后来延长至60周岁。但是,许多国家对献血者年龄的上限规定比我们高得多,比如澳大利亚,只要是身体健康条件允许,可以一直献血献浆到80岁。相比之下,澳大利亚的规定更为科学,是献血献浆无损健康绝好的证明。

为何“金臂人”的血浆如此宝贵?

根据中文译稿,之所以詹姆斯·哈里森持之以恒地献血,是因为他血液中有Anti-D抗体,可以用来制造挽救新生儿生命的Anti-D疫苗。这种血液非常稀缺,所以血液中心不断激励他献血救人。用詹姆斯·哈里森血液制成的这种疫苗已经挽救了多万名新生儿的生命。经查询,世界上还没有一种名为Anti-D的疫苗。对于新生儿Rh溶血症,目前唯一的治疗方案是为准妈妈注射抗RhD免疫球蛋白(RhDIgG),即抗D免疫球蛋白,以保护胎儿红细胞不受母亲血浆中“坏抗体”的攻击。据百度百科介绍:

新生儿Rh溶血症的发病机制为母婴Rh血型不合引起的抗原抗体反应。如果胎儿红细胞的Rh血型与母亲不合,母亲的血浆内不存在胎儿的父源性红细胞Rh血型抗原,当孕期少量胎儿红细胞通过胎盘进入母体循环或母体通过其他途径(输血等)接触这些抗原后,因抗原性不同使母体致敏,当母体再次接受相同抗原的刺激时便产生相应的血型抗体IgG以清除这些抗原,该抗体经胎盘进入胎儿循环致敏胎儿红细胞并导致溶血。

从母体第一次接触到不合的Rh血型系统抗原到母体产生Rh抗体发生免疫反应发展缓慢,常历时2个月以上甚至长达6个月,且所产生的抗体常较弱,并系IgM,不通过胎盘。所以,第一胎胎儿分娩时母体仅处于原发免疫反应的潜伏阶段,溶血病发病率很低。再次怀孕时,即使经胎盘输血的血量很少,亦能很快地发生继发性免疫反应,IgG抗体迅速上升,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与胎儿的红细胞相应抗原产生凝集使之破坏,导致溶血等。个别情况下,怀孕母亲先前已被致敏,也可发生在第一胎。

因此,抗D免疫球蛋白是用于预防新生儿Rh溶血症之用的,也许这就是它被记者误解为一种“疫苗”的原因,这种特殊的免疫球蛋白只能来自拥有罕见RhD抗体的献血浆者的血浆。所以说,“金臂人”捐献的只能是血浆,而非其他血液成分。

我国已宣布即将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抗D免疫球蛋白的临床需求有可能大幅上升。这种稀有的血浆蛋白制品,不仅对于澳大利亚非常珍贵,对于我国也将极其珍贵。

综上所述,澳大利亚“金臂人”詹姆斯·哈里森是一名“供血浆者”。当然,后来我又找到了另一篇比较详细的英文报道,直接说明他献出的就是血浆。但是,我一直反对使用“供血浆者”这个含有轻慢之意的称谓,一般不在不加引号的时候使用,再怎么说人家也用自己的血浆挽救了他人的生命。所以,我还是用“献血浆者”这个称呼。由于该故事的报道版本众多,有些记者和译者可能并不具备相应的血液知识,更不了解我国的血液管理概况,所以直接翻译出来的东西让人不着头绪。下面,我将这篇比较详细的英文报道用符合我国血液管理分类与表达习惯的方法进行了翻译,不能限于直译,有些地方须改为意译,以便本号的伙伴们和献血者、献血浆者朋友们理解。

伙伴们,如果你喜欢下面这篇译文,那就转起来!让咱们的“供血浆者”也来认识一下这位被世界人民敬爱的“供血浆者”——金臂人:詹姆斯·哈里森!

注:分割线以下内容适合分享给献血浆者,转载请注明原文和译文出处、原文和译文作者姓名,本文照片与原文出处相同。

78岁澳大利亚老人60年献血浆次,挽救多万名孩子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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